2015
2011年10月,厦门将迎来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了展示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反映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年辉煌历程,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标志设计”征集,现面向社会征集活动标志。
一、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厦门日报社
策划执行:厦门华亿传媒
二、征集时间:
2011年7月5日8:00至8月10日24:00(逾期不候)。
三、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四、活动标志要求
1、用最精练视觉元素符号来表达对“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的理解,简约不失庄重,寓意深远。
2、兼顾体现厦门城市标志,展现厦门城市内涵。
3、要展现自己独到的想法和风格;作品中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个人或合作完成的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五、活动注意事项
1、专业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公证。
2、来稿一律不退,如果作品在三个月内未获通知,稿件由作者自行处理。
3、由专家团集体评审,结果将在8月底在厦门网活动官方网站公布,届时将及时通知获奖者。
4、作品必须具有自主版权,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由作品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
5、作品一经选用,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版权。原作者具有署名权。该项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六、奖项设置
第一轮评选入围作品的参选者30名,可以获得“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标志设计”征集入围奖奖品和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元);
第二轮评选入围作品10名,但最终未被选用的参选者可以获得“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标志设计”征集优秀作品奖和证书。(奖金人民币3000元);
最终作品入选者1名,获得“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标志设计”征集特别荣誉奖和证书(奖金人民币30000元(税后))。
七、投稿方式
参赛者可以通过登录厦门网(http://www.xmnn.cn/)了解活动标志征集的相关信息,此次征集活动参选者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收稿邮箱:xm30logo@sina.com。
八、投稿须知
1、参选组织或者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交一份参选作品创作理念描述,阐述LOGO设计意图及内涵。
2、参选电子稿最终的格式为ai、cdr、freehand、psd等,还需附带一份可供浏览的jpg格式,尺寸为A4大小(210mm*285mm),分辨率为300dpi。
3、参选者应在投稿时应附上个人基本信息,如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资料。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作品一旦被选用,但由于作者没有提供真实资料无法联系到本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作者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