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企业所得税之变研讨会直面新税法带来的机

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对于厦门经济特区内的企业,所得税将由原来的15%提高到25%。这就意味着,已经享受20多年“特殊政策”的厦门经济特区,今后可能将几乎不再拥有任何“特殊政策”的优惠,经济特区将不再“特”了。企业所得税法带给厦门经济的影响将有多大?厦门如何提升适应新税法的能力?昨日下午,围绕五大焦点问题,在厦门市财政局与本报联合主办,华亿传媒策划执行的“挑战与机遇——厦门市应对企业所得税法之变研讨会”上,来自我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校以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和代表围绕这些共同关注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焦点1 


    实施新税法对厦门各类企业发展的影响程度 


    >核心观点:对厦门的内外资企业将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从长期看,企业的税负水平将有所上升。对内资企业影响较小,对外资企业影响较大。 


    ?发言摘要? 


    黄世忠:从企业来看,企业更重视的不是所得税而应是流转税也就是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得税不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它相比之下有更大的弹性空间。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讨论研究对增值税、营业税进行调整,明年计税工资也会取消,这对厦门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企业税负水平也会有所降低,对厦门发展总部经济也有好处。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大量引入公允价值,也是一个利好。 
    吴家华:新税法对特区,尤其对外资企业影响确实不小,取消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对内资企业影响相对较小。 
    陈箭深:现在大家关注两法合并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关注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寻求解决方式。事实上,5年过渡期间,还有些原来是实行33%税率,现在按照过渡期政策进行调整过渡的企业,企业税负未必增加,还有母子公司问题等等,建议全面深入地测算一下,测算会使我们在未来制定具体政策时更有发言权。 
    刘广洋:对企业的影响要具体分析。从外资企业发展来看,税率提高幅度大,肯定有负担,自身发展的积极性会有所削弱。而这个影响到底有多大,建议认真测算一下,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如何用好用活5年过渡期政策,是一个值得研究考虑的课题。 
    李强:新税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强大有很大好处。 
    梁志刚:对企业的影响要综合具体测算,但企业更关注的是还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比如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国家重新设定的门槛有待尽早明确。 


    焦点2 


    实施新税法对厦门招商引资的影响有多大? 


    >核心观点:税收因素并不是企业投资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至今,招商引资不应还依赖于税收优惠,要在完善厦门的投 资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上下功夫。 


    ?发言摘要? 


    黄世忠: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至今,招商引资不应还依赖于税收优惠,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跨国公司选择投资地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市场容量、政局稳定、基础设施、劳动力成本等,税收优惠在前20项因素中位列倒数第二,所以,最关键的并非税收优惠。改革开放初期,税收优惠主要为了弥补我们在基础设施和环境上面的不足,只要企业有发展,税收并不是大问题。个人认为是契机,招商引资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更多引入高端、先进、环保、节能的企业。到去年,高新企业产值已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多集中在电子技术行业,欠缺新能源、环保行业,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多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能耗,改善厦门的工业布局。 
    陈箭深:两法合并对招商引资的影响,我认为,税收因素并不是企业投资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对厦门而言,应更多地考虑如何在其他方面做文章,使厦门的投资环境变得更好一些。目前,厦门的城市战略定位不很明确,产业特色也不够鲜明,因此政府在制定规划特别是中长期规划时要慎重考虑城市定位问题和产业特色问题,看得更长远、更宏观些。 
    刘广洋:两法合并是一个趋势,而且厦门发展到现在,如果仅靠税收优惠来吸引外资应该说是一个悲哀。两法合并是一把“双刃剑”,对厦门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负面影响。引进外资方面,就厦门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厦门居住环境、港口、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方面对外资还是很有吸引力,厦门未必处在劣势,就怕其他地区没有实实在在执行新税法的规定。 
    李强:大环境对企业的发展很重要,但是企业必须考虑经营成本,对于原来在特区税收优惠政策蜜罐里浸泡生活的企业来说,新税法的实施,税率的提高,优惠政策的取消,至少也会产生暂时性的失衡和不适应。而企业是“候鸟”,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哪里有更高的利益就会飞向哪里。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已经搬迁到成本更低的印度和越南。如果说注重国内市场,虽然厦门有港口优势,但是现在西部地区交通日益发达,国内运输成本甚至比厦门等南方城市更低,而且西部一些地区舍得大手笔“投钱”,因此厦门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优势似乎正在逐渐消失。 
    吴家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增值税在中部进行转型试点,厦门的招商引资将受到两面夹击,招商引资形势会比较严峻。 
    李晔:从企业角度看,两法合并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国际化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时不可能不考虑税收因素,企业利用资源全球配置,合理转移所得税负是轻而易举的,也是事实存在的。从国际竞争角度看,除了强调硬件、强调政府服务因素外,实际上还有很多因素,比如物流因素,墨西哥、东欧等国家的物流优势就远高于中国,因此,在企业整体运营成本上中国不见得有太大优势。虽然厦门硬件好、环境好、政府服务也非常好,但是厦门没有腹地,市场狭小,缺乏高尖人才。因此,厦门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形势将比较严峻,相信政府应会采取更多相应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化解不利因素。 


    焦点3 


    厦门企业应怎样积极应对、妥善运用新税法? 


    >核心观点:要充分利用好过渡期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的政策;积极探讨开展税收筹划。 


    ?发言摘要? 


    黄强:要正视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厦门的影响。影响既成事实,目前的关键是要转向适应和改变,让企业生存得更好,厦门发展得更快,应认真分析税法改变之后对我们的影响,用好用足过渡期利好政策,努力把不利的因素降到最低。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要加大对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尽快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黄世忠:以前对税收筹划比较敏感,实际上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只要不违法,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仅是国际惯例,不仅对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好处,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收政策制定水平也有好处。这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 
    吴家华:企业要算好账,新税法特别设立了反避税条款,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取消,都将对企业产生一定影响。 
    李强:应对企业所得税之变,从企业角度,必须高度重视五年过渡期政策如何充分利用的问题。 


    焦点4 


    政府应从哪些方面帮助企业应对税法之变? 


    >核心观点:多听取企业意见,向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为地方企业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可以考虑更加充分运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到厦门来工作。 


    ?发言摘要? 


    陈箭深:建议财政部门牵头做个测算、摸底,科学评价新税法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实施细则出台前,为地方企业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多听取企业意见,向国家提出相关建议。要深入分析,厦门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还有哪些足以吸引外商投资的优势?比如,社会间接成本,基础设施、人力成本等。对已经出现的问题,比如人力成本上升,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厦门的投资环境。 
    黄强:应对新税法,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要有所为:一要从产业的角度出发,继续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扶持,提升厦门的产业品质;二要跟踪实施细则的制定、积极主动向中央反映,争取中央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能考虑到厦门的特殊因素;三要多倾听企业心声,今后我市制定的扶持政策要更贴近企业实际,让扶持资金能够真正用在刀刃上。在适应税法转变的过程中,企业也应该有所作为,积极做出调整,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化解税法之变。 
    黄世忠:过去5年间,我们引进的内资比外资多,两法合并对厦门引进内资应该也是个利好。而且也可以考虑更加充分运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此外,厦门的竞争优势或者比较优势并不明显,尤其是厦门现在虽然有明显的港口优势,但是若土地、劳动力成本不加以控制,接下来厦门招商引资的难度会加大。而且厦门市场太小,市场是厦门的劣势,因此,厦门应在培育做大市场上下工夫。 
    吴家华:明年新法实施,同时国家将在中部6省份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这样,厦门企业税负就相对增加。如何应对?企业要测算成本,同时呼吁政府多听企业意见和建议,在实施细则的指定征求意见时,向国家反映。 
    李强:从政府的角度,建议厦门根据自身的优势,考虑发展高层次生活区。人才作为企业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厦门这方面确实十分欠缺,希望政府能够做点实事把人才引进来。虽然厦门的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错,但是西部有可能一对一,服务更精更周到。 
    李晔: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标准和形式应尽快出台,并且在政策的制定和施行中,能及时跟踪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在高新技术引导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尽量避免政策实施和技术发展的不同步。 


    焦点5 


    新税法下厦门如何把握机遇加快产业升级? 


    >核心观点:抓住两税合并的机遇,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着眼于提升厦门的软实力优势,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发言摘要? 


    徐平东:经了解,目前中央正在制定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与现行的办法比较有四个重大区别:一是认定程序调整,中央监管力度加大;二是调整高新技术范围,增加“高新技术服务业”;三是调整研究与开发费用占总销售收入比例,更加强调企业资助创新;四是调整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强调人员素质。从目前摸底的情况来看,我市约有100多家企业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但尚未认定,大部分是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今年我们要加大对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宣传力度,抓紧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来看,政府应致力于扶持中小企业,现在我们的很多做法都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厦门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还很缓慢,今后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黄强:厦门未来的发展应着眼于如何提升厦门的软实力优势。优势需要自身创造,这里的软实力包括:降低社会成本,如房价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维持地方政策的稳定性;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自身环境和条件。  
    李强:两税合一对于推动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技术含量,是一个助力器。建议厦门抓住两税合并的机遇,加快改变经济结构,从原始产业朝精细化发展,地方可积极向上申请补贴,对企业给予补贴是国际惯例。此外,厦门市场开拓问题宜放开眼界,不仅仅要开拓自己的市场,也可以考虑吸引外资来厦门作其他地方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