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所得税调查白皮书今日与公众见面

2005

 若干年前,个人所得税还是一个不太起眼的小税种,如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它已经发展成为目前厦门地税的一个支柱性税种,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种背景下,厦门市地税局与厦门日报联合开展了此次大型公众调查,以了解厦门市民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了解程度及意见,为进一步普及税法知识和税收征管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18周岁以上,具有合法公民身份的厦门市市民为调查对象。除读者回邮问卷外,调查主要采取街头访问的方式进行。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400份。从职业看,工作单位为政府机关者占2.3%、事业单位占11.3%、外资企业占7.3%、国有集体企业占9.8%、民营企业占13.1%、个体工商户占31.4%、股份制企业占6.8%。400名被访者中 ,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62.3%、1500-3000元占28.0%、3000-5000元占6.5%、5000元以上占2.8%。从文化程度看,中专及以下的被访者占67.1%、大专占17.3%、本科占14.3%、硕士及以上占1.8%。 
  
  厦门个人所得税,1994年仅2750万元,2004年飚升到13亿元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公布了由《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修改、合并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法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年起,个人所得税纳入地税管征。随着执法力度和管理手段的不断加强,10余年来,厦门地税的个人所得税入库率一年上一个台阶。市地税资料统计显示,1994年,厦门个人所得税收入仅2750万元,2004年飚升到13亿元,增长46倍。  

  只有不到五成的厦门市民自认为了解个税。虽然在过去的10年里,“个税”征缴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本次调查显示,了解个人所得税有关知识的厦门市民仍占少数(不到50%)。对于“个税”的征税对象,达到比较了解以上的只有约1/3;不太了解的人占大约1/4。总体上说,30-39岁年龄段的人,相对了解得多一点。  
  
  对于征税范围,将近1/4的被调查者自认为是比较了解的;自认为不了解的大约占1/3。其中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人比其他两个年龄段的人,了解征税范围的少,而不了解的则多。 
  
  对于违章处罚的规定,可以说多数(超过50%)被调查者不了解,非常了解以及比较了解的占不到1/5。对于各种所得的适用何种税率计算,多数的被调查者(50%以上)对各种所得如何计算纳税额不了解。其中最了解的是工资所得,47%的人知道采用何种税率,最不了解的是稿酬所得,只有37.8%的人知道。  

  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用途,大多数人认为是用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大约1/3的人认为是用以调节个人收入。认为其他作用的仅有少数人。  

  综合以上几方面问题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总体上说,厦门市民对个人所得税的了解还不够,开展持续的税法宣传是必要的。  

  在纳税构成,工薪所得仍是“主力”,去年达到了74.61% 。据了解,目前的个人所得税主要管征范围涵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户收入、承包收入、财产转让等10余种。本次调查显示,厦门市民主要缴纳过的税目是:工资和薪金所得、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税收的缴纳方式上,以单位扣缴为主,占60.1%;个人申报占22.3%;纳税额一般在1000元以下,1-100元最多,占34.3%。  

  市地税局的统计显示,和其他城市一样,“工资薪金所得”在厦门个人所得税收入构成中,同样成为纳税的“主力”:200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3.9亿元,在入库的个人所得税中占比73.48%;2001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5.7亿元,占比73.53%;2002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6.04亿元,占比72.50%。近年“工资薪金所得”在厦门个人所得税中的比重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在2003年7.02亿元的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中,仍然占比66.75%;在2004年9.7亿元的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中,亦是占到了74.61%。 
  
  本次调查也显示,厦门市民纳税最多的税目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占54.3%;其次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占31%;第三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税,占25.5%;缴纳其他税目的均为少数,在10%以下。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上,上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在1-100元的最多,占34.3%,其次是未缴过税的,占23.3%;缴纳101-1000元的占20.5%。 
  
  90%以上厦门市民认同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厦门市民对纳税的态度,调查显示,厦门市民在认知方面已经高度认同缴纳个人所得税,赞同和比较赞同比例之和在90%以上;在情感方面,大多数人(70%以上)接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行为上,接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略低一些,但也在60%以上。 
  
  在正确了解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人中,认为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偏高的人占24.3%,认为偏低的占35.1%,认为合适的最多,占40.5%。从这一结果来看,大多数人对厦门目前的费用扣除额还是可以接受的。 

  41%市民认为偷漏税的首要原因是纳税意识不强 。据厦门市统计局调查,厦门职工人均工资由1995年的10823元,飚升到2004年的20539元,增长了89.8%。“居民收入涨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空间也就有了。”市地税税政一处工作人员认为,各类经济体的不断发展壮大,也衍生了一个大的“富人”群体。  

  本次调查显示,在厦门市民心中,高收入行业主要是:烟草、房地产、航空、电信,它们被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高收入行业。其次是电力和石油石化。 
  
  在市民的心目中,纳税有问题的则主要是私营业主和演艺界人员。绝大多数被访者认为,应该对这些行业和人群加强税收监管。 
  
  接受访问的市民中,认为偷漏税的首要原因是纳税意识不强的占41%,其次是处罚力度不大,占31.8%,还有就是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占18%。  

  市民建议个人所得税应加大宣传同时强化管理。认为个税征管体系有待完善的达到36% 。在被调查的市民中,有12%的人认为个税征管体系是比较完善的,认为有待完善的占36%,认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的占37%,15%的人不了解。市民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的评价比较趋中,即认为手段强的占19%,认为手段弱的占19%,认为一般的占51%。这反映出市民在认识上,觉得加强税收管理是必要的。  

  关于税法宣传力度,被访者中认为很大和较大的占22%,认为不大的占26%,认为一般的占52%。可见,加强税法宣传还是必要,而且市民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对于税收政策,目前市民最需要了解的是哪些方面呢?从调查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市民最了解的是税收的一般知识,但是多数人对办税程序、税款计算、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具体工作都不是很了解。  
要加强税法宣传,了解市民已有的税法知识从哪里来是很有必要的。调查结果显示,电视和报纸是市民了解税法、税收常识的主要信息来源。可见,利用大众媒体特别是电视和报纸加强税法宣传是比较有效的。  
调查中,不少市民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的监督和打击力度;执法更公开透明;照顾弱势群体;对主动纳税者予以奖励;以及提供更为方便、周到的服务等。